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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4-03  发布机构:耀州区  字体:   浏览次数: 次

  4月2日,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省级高新区建设、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省级文化先进县评选复查、文物保护等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草案对执法权限和范围、执法规范、执法协作、执法监督等进行了规范。会议强调,要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和省委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规范综合执法行为,提高我省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省级高新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同意新设铜川、韩城、山阳3个省级高新区。会议强调,要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全省高新区布局,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动态管理,着力提升我省高新区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会议强调,要坚持完整独立、相互衔接、收支平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持续优化国有资本配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级文化先进县评选复查工作的汇报,决定授予山阳、平利、佛坪、南郑、留坝、临渭6县(区)为省级文化先进县,同意紫阳、旬阳、城固、大荔、澄城、汉滨、韩城7个被抽查的复查县(区、市)复查合格,继续保留省级文化先进县称号。会议强调,要以评选复查为抓手加快城乡文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全面进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会议研究了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遴选工作。会议强调,我省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文物资源丰富,要及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加强文物保护,维护文物安全,促进文物资源合理利用,不断提升陕西文化软实力。


[网络编辑: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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