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XGK-2018-000951 发布机构:  耀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5-05 文号:  铜耀政发〔2018〕17号
关键字:  全区范围内 开展 非法占地 违法建设 专项整治 活动 通告 浏览次数: 
有效性:  有效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


为了切实加强我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建设活动,进一步遏制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耀州城区、各镇区、村庄规划区。

二、在整治范围内,各项城乡建设行为必须依法有序进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建设,严禁违法占地、违法乱建。

三、整治内容及主体

1、在耀州城区、各镇政府(含锦阳办)、村庄规划范围内进行企业、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时,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的;或在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批准文件进行住宅建设的,由国土耀州分局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在耀州城区规划范围内,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或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区住建局授权区城管办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区政府责成住建、城管、国土、各镇政府(含锦阳办)等部门联合强制拆除。

3、在各镇政府(含锦阳办)、村庄规划范围内进行企业、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时,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或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各镇政府(含锦阳办)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整改逾期不拆除,依法强制执行拆除

4、在耀州城区规划范围内,在原有建筑基础上进行改建、加盖等私搭乱建行为的,由区住建局授权区城管办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整改;各镇政府(含锦阳办)、村庄规划区范围内,在原有建筑基础上进行改建、加盖等私搭乱建行为的,由各镇政府(含锦阳办)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整改;逾期不拆除的,区政府责成住建、城管、国土、各镇政府(含锦阳办)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

四、区住建、国土、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各镇办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对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生的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等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耀州分局依法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1853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李元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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