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XGK-2018-000948 发布机构:  耀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4-26 文号:  铜耀政发〔2018〕14号
关键字:  印发 铜川市 耀州区 粮食生产 功能区 划定 工作方案 通知 浏览次数: 
有效性:  有效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18423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56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铜政发[20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具有粮食种植优势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进一步稳定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择优划定。突出粮食生产优势产区,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产和消费需求等因素,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为重点,择优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

    坚持科学规范、整体推进。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科学确定划定标准自上而下分解任务以镇(街道)为单位精准落地,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做到数量划足、质量划优、图地相符。

    (三)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有效改善。

    (四)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自主经营意愿,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群众发展粮食生产。

三、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地块。全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30万亩,其中小麦16.1万亩,玉米13.9万亩。小麦生产功能区以前塬罐区和中部旱塬区为重点,玉米生产功能区以北部山区为重点。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复核、建档立卡和上图入库等工作,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安全基础更加稳固,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规范有序做好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稳定粮食产能,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了铜川市耀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张大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赵晓峰同志担任,成员由国土局、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档案局、金融办及各镇(街道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主任由农业局局长左琛同志兼任。各镇(街道)要根据区政府统一工作安排,夯实责任,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一)职责分工

农业局:牵头负责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提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形成的最新图件、数据库、遥感影像、文本、说明以及耕地质量等资料,分解划定任务、督导推进工作,汇总报送数据、牵头验收与评价考核。

国土局: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资料,分析任务划定合理性、联合督导、验收与评价考核。

发改局:提供高标准农田现状和规划等文件资料,分析任务划定合理性、联合督导、验收与评价考核。

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优化使用方向,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统计局:负责提供近三年平均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等资料,联合分析。

档案局: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结束后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和使用。

金融办:成立金融督查领导小组,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区域、建设和管护等工作,督促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各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作物类别的确认和粮食生产面积任务的划定;组织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相关人员的培训、宣传和划定面积的签字和公示等工作。

五、划定时限:按照省市工作统一安排,划定时间于20184月开始,至20186月结束。

六、具体工作步骤

1、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工作方案20184月)。农业局依据《铜川市耀州区统计年鉴》近三年平均粮食播种面积,分解各镇(街道)划定任务,组织编制县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规范工作流程。各镇(街道办)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边界、片块和整体分布。绘制工作底图。各镇(街道办)通过土地确权底图,确认各辖区域图行政区划要素、地形要素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素的图件。对划定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状况、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造册。

2、制定技术规程,开展技术培训(20185月)。农业局组织镇两级业务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学习,准确掌握划定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熟练技术规程及设备应用操作。公示公告:公示公告实行两轮公示制,每轮公示不少于7天。区农业局将所划定功能区的图件和说明形成公示公告材料,经镇、村核实后,张榜公示公告。公示公告过程中提出异议的,应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整理入档。

3、成果入库(20186月)。对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形成包含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和功能区要素等内容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

4、检查验收阶段(2018712月)

    1检查验收201878月)。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质量检查细则,主要对划定数据资料和图件质量进行检查。各镇(街道办)按照划定面积100%的比例进行自查自验,区级按照各镇(街道办)划定面积区域进行检查验收。

2建牌立界201889月)。各镇(街道办)在自查自验的同时,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标识牌、界桩式样》要求,统一建立标识牌和界桩。

3数据汇交201810月)。各镇(街道办)按照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对划定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汇总,确保图件、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衔接,并向区农业局报送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和划定成果。区农业局与国土局、区发改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镇(街道办)上报数据库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汇总有关文档、电子数据等资料,报市农业、市国土和市发改

4归档管理20181112月)。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办)及时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和使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是确保粮食安全生产和人民生活稳定的重要部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方案时间和各自的工作职责完成好划定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

    (二)加大支持力度。区政府要把粮食生产功能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水利等多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集中项目资金整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激发和保护种粮农户的积极性,确保相关划定和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探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保险全覆盖,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三)加强管理保护。要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创新建管机制,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要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力度。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因重大项目确需征占的耕地,必须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占优补优、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要求执行,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四)强化支撑保障。业部门要加强划定区域动态监测,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附件:铜川市耀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

 

 

 

 

 

 

 

 

附件

铜川市耀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

                                             单位:万亩

序号

镇(街道办)

划定粮食面积

总计(万亩)

小麦面积

玉米面积

1

永安路街道办

0.1

0.1

 

2

锦阳路街道办

1.8

1.6

0.2

3

董家河镇

1.7

1.2

0.5

4

庙湾镇

0.8

 

0.8

5

瑶曲镇

3.5

 

3.5

6

照金镇

1.5

 

1.5

7

小丘镇

5.8

3.8

2.0

8

孙塬镇

1.8

1.6

0.2

9

关庄镇

5.6

3.6

2.0

10

石柱镇

7.4

4.2

3.2

合   计

30

16.1

13.9


[网络编辑:李元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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