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书记、局长:杨涛
工委副书记:高啸军
副局长:吕鹏 、刘瑜
主要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旅游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物保护规划、计划和文物保护抢救方案;管理全区文物考古和田野文物的发掘工作;审核、申报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全区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及古建筑维修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三)负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承包责任制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全区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安全保卫、技术防范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文物事件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盗窃、盗掘、走私文物的案件。
(四)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文物馆际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物对外交流展览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文物市场,负责文物复仿制品和流散文物的征集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旅游事业的发展和建设工作;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开发利用好旅游资源,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全区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工作;协调管理假日旅游工作;负责申报、审核、管理全区旅游开发投资项目。
(六)负责审核申报全区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负责全区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组织指导全区各类旅游接待服务 设施的建设及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和评比。
(七)依法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监督、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全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受理旅游者投诉,督查、指导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社会文化艺术事业、文化产业、文化市场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九)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人才教育、培训,指导全区文化教育工作;负责我区对外文化艺术交流联系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十)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十一)管理全区电影发行、放映和音像制品的经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区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监督指导全区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全区图书文献资料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拟定全区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开展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扫黄打非”活动,保护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区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内部资料、报刊的印刷、发行审核、申报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大案要案;负责全区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六)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
(十七)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电视进口管理。
(十八)管理全区各级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十九)负责制定全区广播电视盲村的广播电视覆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管理和技术维护工作。
(二十)负责监管市网络公司耀州营业部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乡镇、街道办加强广电站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基础站工作。
(二十一)依法对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制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实施本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和等级资格考试、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室: 邹小营
联系电话:0919-6281201
文物科: 丁文博
联系电话:0919-6281910
旅游科: 刘秋利
联系电话:0919-6281978
社文科: 高 静
联系电话:0919-6182399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电话:6283200
业务范围:依法查处营业性文艺演出及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销售经营和印刷、复制、出版发行中的盗版侵权行为等违法经营活动,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文物管理所
电话:6282998
业务范围: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实施全区田野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田野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维修、安全巡查、研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田野文物普查及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普查成果的公布等工作。
文化馆
电话:6281134
业务范围: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群众文化培训、文艺辅导,免费向群众开放阵地及设施,组织开展耀州大舞台系列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指导基层文化站业务工作。
广播电视台
电话:6281579
业务范围:负责电视台《耀州新闻》和上送市电视台二套《耀州新闻》节目的采编,各类专题节目以外其它节目的策划和耀州电视台的包装;广播电视广告的监督管理及自办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工作,编排制作安排。设备的技术维护与保养;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综合治理等工作,管理道东发射台、塔坡差转台,
博物馆
电话:6182197
业务范围:负责全区境内所有历史遗存的征集、保护,并针对文物藏品进行科学研究,向社会展示研究成果,传播科学、历史文化知识,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负责耀州文庙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图书馆
电话:6588574
业务范围:收集、整理、保存、保护文献信息资源,依法采集和保存网络资源,编制馆藏文献目录,提供文献信息资源检索、借阅及参考咨询等服务;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信息与知识服务,开展社会教育活动。
华原演艺公司
电话:2828618
业务范围:负责文艺节目的创编、排导、演出以及人才培训工作,担负各种大型会议演出、节庆演出、接待演出、送戏下乡等公益演出和商业演出。
电影公司
电话:6281412
业务范围:负责全区10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的219个行政村的公益电影放映任务及全区的大型会议、文艺演出宣传娱乐活动的服务工作。
文化旅游投资公司
电话:6600017
业务范围:负责全区文化产品、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研发、生产和营销,文化艺术品创作、交流、策划,商业演艺组织、影视宣传、策划,旅游景区宣传推介,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投资、开发、推广、招商、实施,图书营销、会展庆典服务及办公用品等耗材等。